新办开业登记
办理机构:高新区国税分局
办理地址:开发区一站式办公大厅
办理时间:8:00---17:00
联系电话:6041924
办理时限:7日办结
申办对象资格:
申办材料:
1、营业执照正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
2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
3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4、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(银行);
5、租赁协议及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;
6、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;
7、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;
8、国有和集体企业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设立文件。
办理程序:
(一)纳税人取得营业执照30日内申请办理税务登记,并告知办理程序、需准备的资料;
向纳税人提供办理税务登记所需资料的清单并发放《税务登记表》,纳税人需提供资料(B5纸)如下:
1、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
2、组织机械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
3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4、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
5、租赁协议及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
6、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
7、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
8、国有和集体企业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设立文件
(二)审核纳税人填写的《税务登记表》及其他所需提供的资料,辅导纳税人填写《纳税人税种登记表》。
如果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,依法给予行政处罚,填写《税务违法违规基本情况表》移交政策法规科,对法规科审批处罚结果执行完毕后可办理税务登记。
(三)纳税人持《税务登记表》到计征科辖区片管员处申请核实经营地址。
(四)收到片管员已签字《税务登记表》后,将纳税人信息录入微机,发放税务登记证正副本,收取工本费。
(五)整理开业登记资料,按档案室要求归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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