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
办理机构:工商局开发区分局
办理地址:开发区一站式办公大厅
办理时间:8:00---17:00
联系电话:6041937
办理时限:3个工作日
申办对象资格:
办理程序:
(1)受理、审查、核准(法定时限为30个工作日,本机关承诺时限为15个工作日);
(2)缴纳登记注册费;
(3)领取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。
申请设立登记您需提交的文件、证件:
1、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;
2、《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》;
3、载明公司董事、监事、经理姓名、住所的文件及有关委派、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(可以以股东会会议纪要或决议的形式出现);
4、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;
5、公司章程;
6、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
7、股东的合法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8、验资报告(具有法定资格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),如以实物、工业产权、非专利技术、土地使用权出资,还应提供评估报告;
9、公司住所证明:住所为租赁使用的,应提交租赁协议、出租方的产权证明,房屋租赁的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;如为公司股东投入资产的,出具该房屋的产权证明及公司的证明文件;
10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,还应提交有关批准文件。
分公司登记
办理机构:工商局开发区分局
办理地址:开发区一站式办公大厅
办理时间:8:00---17:00
联系电话:6041937(受理)6041936(发照)6041921(审核)
办理时限:3个工作日
申办对象资格:
申办材料:
1、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;
2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》;
3、公司做出的决定设立分公司及任命(或聘任)分公司负责人的文件;
4、公司章程(应与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相一致);
5、公司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复印件;
6、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;
7、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:营业场所为公司提供使用的,提交该场所的产权证明;
8、营业场所租赁使用的,应提交由公司签订的租赁协议、出租方的产权证明;
9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,还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(建筑业企业除外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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